2016一O五年第十一屆全國國小兒童書法比賽辦法

(一)第一階段:書法比賽作品送件(全國國小學童),即日起至五月十六日止。
      • 初賽:名額不限,一律通訊報名。
      1. 集體報名:由學校統一報名。
      2. 個別報名:學生自由報名。
      3.  台灣地區:分高年級組(五、六年級)、中低年級組(一至四年級)二組,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。
      4. 邀展地區: 大陸、日本等地區國小學童.
      5. 填寫報名表,連同作品,每人一件,規格:高年級組宣紙直式(140x35)、中低年級組宣紙直式(70x35),字體及內容不拘,一O五年五月十六日前(郵戳為憑)寄至台北郵局第18-136號信箱,『台北市中華兒童書法教育推展協會』。
(二)第二階段:一O五年七月初頒獎(暫訂7月9日下午2時於台北市議會交誼廳)
頒獎:初賽入選120名,參加複賽,優選以上可參加決賽,一律頒給獎狀及紀念品一份作為獎勵。另外獲以下名次者,除發給獎狀外,金、銀、銅獎發給獎金。
      • 各組錄取獎項如下:(得視報名人數及程度而增減,若未達水準金獎可從缺)
      1. 金獎一名:獎金陸仟元、獎狀一紙
      2. 銀獎二名:獎金參仟元、獎狀一紙
      3. 銅獎三名:獎金壹仟元、獎狀一紙
      4. 優選十名:獎狀一紙
      5. 佳作ニ十名:獎狀一紙
      6. 入選三十名:獎狀一紙
      • 各組並錄取優良教師獎若干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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