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一O六年第十二屆全國國小兒童書法比賽辦法

一、活動主旨: 以加強兒童,對中華固有文化之認識,並養成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五育之均衡發展為宗旨。{今年為第十二屆}
二、指導單位: 教育部、台北市政府、台北市議會
三、主辦單位: 台北市中華兒童書法教育推展協會
  會  址: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153-5號4樓
  聯絡處:106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40號5樓
  電  話:(O2)27609008 / 傳真:(O2)87872322
  網  址:www.pst.tw/tpkidcs/
四、協辦單位: 國泰慈善基金會、金鴻兒童文教基金會、正大光明筆墨紙硯專家
五、活動辦法:
(一)第一階段:書法比賽作品送件(全國國小學童),即日起至五月十日止。
         初賽:名額不限,一律通訊報名。
(1) 集體報名:由學校統一報名。
(2) 個別報名:學生自由報名。
(3) 台灣地區:分高年級組(五、六年級)、中低年級組(一至四年級)二組,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。
(4)  邀展地區: 大陸(黑龍江、廣東、瀋陽)、日本等地區國小兒童聯展.
(5) 填寫報名表,連同作品,每人一件,規格:高年級組宣紙直式(140x35)、中低年級組宣紙直式(70x35),字體及內容不拘,一O六年五月十日前(郵戳為憑)寄至台北郵局第18-136號信箱,『台北市中華兒童書法教育推展協會』。
(二)第二階段:一O六年六月底頒獎(暫訂6月24日下午2時於台北市議會交誼廳)
頒獎:初賽入選120名,參加複賽,優選以上可參加決賽,一律頒給獎狀及紀念品一份作為獎勵。另外獲以下名次者,除發給獎狀外,金、銀、銅獎發給獎金。
 各組錄取獎項如下:(得視報名人數及程度而增減,若未達水準金獎可從缺)
(1)金獎一名:獎金陸仟元、獎狀一紙
(2)銀獎二名:獎金參仟元、獎狀一紙
(3)銅獎三名:獎金壹仟元、獎狀一紙
(4)優選十名:獎狀一紙
(5)佳作ニ十名:獎狀一紙
(6)入選三十名:獎狀一紙
 各組並錄取優良教師獎若干名。
六、本次活動收件作品一律不退還,本會保有出版、展覽之權利。
七、本次比賽獲得優選及佳作,將邀請於六月底假[台北市議會藝文走廊]作品參展活動。
八、本辦法同時載於本會網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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